

項目概況 血管內超聲旋磨儀系統(tǒng),三維電生理導航系統(tǒng),呼吸機,便攜式彩超、輸液泵、注射泵,POCT、監(jiān)護儀、心電圖機,多用途呼吸機,雙人共覽顯微鏡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樓綜合服務區(qū)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09 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0100-202006-100833-0180,440100-202006-100833-0181,440100-202006-100833-0131,440100-202006-100833-0179,440100-202006-100833-0149,440100-202006-100833-0126,440100-202006-100833-0141
項目名稱:血管內超聲旋磨儀系統(tǒng),三維電生理導航系統(tǒng),呼吸機,便攜式彩超、輸液泵、注射泵,POCT、監(jiān)護儀、心電圖機,多用途呼吸機,雙人共-0126,440100-202006-100833-0141
預算金額:9,630,000
最高限價(如有):9630000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shù)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包1:血管內超聲旋磨儀系統(tǒng)、包2:三維電生理導航系統(tǒng)、包3:呼吸機A、包4:便攜式彩超、輸液泵、注射泵、包5:POCT、監(jiān)護儀、心電圖機、包6:呼吸機B、包7:雙人共覽顯微鏡
2、標的數(shù)量:1批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包號
設備名稱
數(shù)量
單項采購預算
(人民幣)
采購預算
(人民幣)
1
血管內超聲旋磨儀系統(tǒng)
1套
230萬元
230萬元
2
三維電生理導航系統(tǒng)
1套
270萬元
270萬元
3
呼吸機A
3套
111萬元
111萬元
4
便攜式彩超
3套
180萬元
232萬元
輸液泵
16套
24萬元
注射泵
32套
28萬元
5
POCT
2套
26萬元
53萬元
監(jiān)護儀
2套
20萬元
心電圖機
1套
7萬元
6
呼吸機B
1套
35萬元
35萬元
7
雙人共覽顯微鏡
2套
32萬元
32萬元
(1)簡要技術需求:
▲1.1多功能介入超聲診斷平臺,支持9MHz~60MHz機械旋轉式超聲導管技術,可用于冠狀動脈和心腔內介入治療。
▲1.采用磁場和電場混合定位原理,定位精度高,抗干擾能力強,多導管可視化,無扭曲變形(提供證明文件)。
▲內置刺激儀應具有電壓、電流刺激兩種模式。
詳細技術規(guī)范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投標人必須對所投包號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報價,如有缺漏,或投標報價超出采購預算,或超出單項采購預算,將導致投標無效。
上述采購清單包4中的“便攜式彩超 3套”,包5中的“POCT 2套”是核心產(chǎn)品
本項目“包1:血管內超聲旋磨儀系統(tǒng) 1套”、“包2:三維電生理導航系統(tǒng) 1套”、“包3:呼吸機A 3套”、“包6:呼吸機B 1套”經(jīng)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采購本國產(chǎn)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明確規(guī)定限制的進口產(chǎn)品。本項目其余設備采購本國產(chǎn)品(注:進口產(chǎn)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chǎn)自關境外的產(chǎn)品,含已進入中國境內并在國內市場有銷售的進口產(chǎn)品)。
(2)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
(3)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4)項目屬性:貨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起2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一)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且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內任意一年的年度財務報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則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4)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憑據(jù)(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保,則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投標人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環(huán)境保護、知識產(chǎn)權等領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根據(jù)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主體信用記錄信息進行查詢]。
(三)具備醫(yī)療器械經(jīng)營許可證副本(如投標人為代理經(jīng)銷商)或醫(yī)療器械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如投標人為制造商)
(四)提供本項目的《公平競爭承諾書》
(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號投標或者未劃分包號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出具聲明函)
(六)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出具聲明函)
(七)已領購本次采購文件。(具體方式詳見本項目公告)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投標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0 年 0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樓綜合服務區(qū)
方式:招標代理機構只接受領購本項目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請投標人代表攜帶以下資料領購招標文件: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復印件(如非“三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要求郵寄招標文件的應先傳真以上資料,原件快遞給采購代理機構
售價(元):15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0 年 07 月 09 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2樓5號會議室(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26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代理機構只接受領購本項目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請投標人代表攜帶以下資料領購招標文件: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復印件(如非“三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要求郵寄招標文件的應先傳真以上資料,原件快遞給采購代理機構。
注:1、國內郵購領購招標文件者應加50元人民幣作特快專遞費。采購代理機構將用航空快遞及時寄去招標文件,但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fā)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2、已領購的供應商請登陸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gdgpo.gov.cn/)注冊,否則將影響中標通知書的發(fā)放。
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樓公共服務區(qū)
聯(lián)系人:林小姐/林小姐
電話:(8620)37860612 / 37860613
傳真:(8620)37860611
收款人: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體育東路支行
帳號:120905690610808
(2)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chǎn)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jié)能產(chǎn)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chǎn)品、環(huán)境標志產(chǎn)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
地址:廣州市人民北路602號
聯(lián)系方式:020-8104809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26號16-18樓
聯(lián)系方式:020-37860520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余嘉安,梁云亭
電話:020-37860522
附件
發(fā)布人: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 年 06月18日
免責聲明: | 本頁面提供的內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布的,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對其內容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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