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國家部署,2019年,我廳會同省郵政管理局出臺《關于印發(fā)<關于快遞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9〕4號),實施有效期5年。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快遞工程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價體系,根據新時代人才評價改革有關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9〕16號)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郵政管理局修訂出臺《廣東省快遞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按照我省職稱評價標準規(guī)范,《標準條件》包括以下十方面內容:一是總則。明確評價標準條件的適用范圍。二是基本條件。明確參與各職稱等級評價的人員所需具備的基本要求。三是技術員評價條件。明確申報技術員所需達到的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和業(yè)績條件。四是助理工程師評價條件。明確申報助理工程師所需達到的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和業(yè)績條件。五是工程師評價條件。明確申報工程師所需達到的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條件、工作業(yè)績條件。六是高級工程師評價條件。明確申報高級工程師所需達到的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條件、工作業(yè)績條件,以及需提供的代表性成果。七是正高級工程師評價條件。明確申報正高級工程師所需達到的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條件、工作業(yè)績條件,以及需提供的代表性成果。八是職稱破格申報條件。包括高級工程師破格申報條件和正高級工程師破格申報條件兩個方面。九是附則。補充說明相關事項。十是附錄。主要說明有關的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以及相關問題說明。
調整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調整資歷條件。按照新時代人才評價改革有關要求,以及新技術、新業(yè)態(tài)職稱評價標準規(guī)范,設置無職稱人員直接申報工程師以及博士學歷人員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的條件,解決人才積壓問題。指標設置上,與我省工程系列其他專業(yè)標準條件保持大體平衡。二是細化工作能力(經歷)條件。突出快遞工程技術人才職業(yè)特點,強化參與重大項目、復雜項目、關鍵項目的要求,強化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和科技成果應用轉化能力要求,強化扎根一線、服務一線的要求。三是打破“唯論文”。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60號)規(guī)定,將論文“必選”轉變?yōu)槌晒岸噙x”,強化“不把論文數(shù)量、影響因子作為硬性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的要求,將行業(yè)技術研究報告、產業(yè)報告、解決方案、技術工作總結、科普作品等能反映申報人員專業(yè)技術水平的材料納入評審條件,擴大論文著作條件范疇。四是增加代表性成果清單。新增代表性成果,將標準開發(fā)、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chuàng)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等業(yè)績成果列入清單,與已提交的相關經歷業(yè)績成果可重疊選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職稱評審中的重要地位。五是優(yōu)化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將職稱破格申報條件單列,對于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快遞工程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條件申報高級職稱。
政策原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快遞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